对于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印花税暂行条例》对于计算缴纳印花税的销售额是否包括增值税没有明确规定,这次7月1日即将实行的印花税法对此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参考:
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