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后并不是就万无一失了,不妥善使用可能会被导致撤销,国家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可以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

 

那注册商标撤销的原因有哪些?和港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因违反商标法而被商标局撤销

 

1、商标持有人自行修改注册商标的文字或者图形的,或者改变了注册人名字、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等;

 

2、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二、由于争议撤销商标

 

如数个当事人所争议的商标确属相同或类似,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后注册当事人的商标,维护先注册当事人的商标专有权。

 

三、商标撤销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